关于公司依法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通告
2025-07-30 16:14:13 点击:
通 告
根据《本溪水泵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工资管理办法》并多次通知以下人员均未到岗,已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,名单如下:杨绍文、刘东妮、吴溪、袁辉、宋军、袁宏燕、李明、郑嘉悦、徐文彬、李延冰、姚天飞、战英东、胡延志、郑善丰、朴盛宇。
经本溪水泵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工会研究决定,自2025年7月23日起,依法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。
特此公告
本溪水泵有限责任公司
2025年7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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